检方指控7被告犯故意杀人罪;一被告当庭翻供称不知受害者是警察,检方用证据驳回;法院将择日宣判
本报讯(记者杨野)昨天,被一再推迟开庭的合川“9·19”杀害警察案,终于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7名犯罪嫌疑人同堂受审。 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7被告中,竟有人称当时死者陈一没有表明自己是警察。但随后检察机关宣读的被告人口供,却表明当时被告人曾在现场叫嚣,是警察一样打,对此被告在庭上无言以对。
检方指控荩荩7被告犯故意杀人罪
昨天早晨8点,在市一中院的大门口,等待旁听合川“9·19”杀害警察案的旁听群众,将一中院门前的人行道堵得水泄不通。大门里,全副武装的法警在院坝里等候着,保安死守大门,维持秩序。经过近1小时等待,市一中院大门打开,旁听该案的群众如潮水般涌入法院。4名保安如登机前安检般地用金属探测器在每位旁听群众身上扫描一遍,连自带的金属水杯都不允许带入法庭内。
检察机关认为,曹学川、李果等7人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故对其提起公诉。其中,曹、李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当场翻供荩荩称不知受害者是警察
昨天庭审中,曹学川、杨某和逯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有异议。曹辩称,自己并未煽动同伙打警察,而杨、逯二人则称自己并没有动手打人。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7被告中有人突然在庭上翻供称,当时自己并不知道陈一是警察。但公诉机关出示的该被告人的口供,却推翻了他的说法,在口供中称其曾在对陈一下手前喊到“警察有什么了不起,碰到一样弄!”
庭上喊“冤”荩荩抢手枪竟是为“取证”
昨天,曹学川竟在庭上语出惊人地说,当时他抢枪是为了给“警察打人”“取证”,因此,直到受伤的曹学川被送进医院,他还死死握着抢来的枪,结果导致医护人员一直不敢上前为他包扎伤口。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周训华觉得自己有点“冤”,他称,案发后,他没跑,因为在打架时他没有动手。而且出事后,他一直在案发现场等着公安机关来,准备向公安机关主动提供当时他看到的一切经过。他在庭上回答:我有法律意识,上有老下有小,是做正当生意的人,我没动手。
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2005年9月19日凌晨2时许,李果、曹学川、简勇、龙黎、周训华、逯远、杨华7人在合川市涪滨路上的大排档喝酒。被害人陈一、柳杨等人经过时,简高叫“眼镜过来喝酒,不过来是我儿”,双方发生争吵。龙拿起一酒瓶欲殴打柳时,在四川省广安市当警察的陈拔出手枪,并表明自己的警察身份。
曹学川大吼:“警察有什么了不起,碰到一样弄!”煽动其他6名同伙上前殴打两人,并去抢夺陈手中的枪。李果持刀朝陈、柳二人身上乱刺,其他人则对两人拳打脚踢,并用酒瓶砸两人头部。打斗中曹抢走了陈的手枪。陈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失血性休克死亡,柳则被打成重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