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新华社电从2007年6月1日起,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六类产品,凡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国内玩具及其配件生产企业约6000多家,但生产企业规模却大小不一,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在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的对儿童玩具产品质量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中,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74.4%。为消除儿童玩具产品的安全隐患,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此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童车、电玩具等六类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