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渥太华5月31日电(记者杨士龙)加拿大联邦法庭5月31日开庭审理中国“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赖昌星遣返案,但未当庭作出裁决。
庭审从当地时间上午10时开始,下午3时结束。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首先作辩护陈述。 加拿大移民部律师雷斯尼克随后进行了逐条批驳,指出赖昌星并非什么“政治犯”,只是一名普通的负罪逃犯,7年来他的难民申请案走完了正常的司法程序,其难民申请也已被联邦法庭、联邦上诉法庭和最高法院驳回。她指出,“目前执行法律(遣返赖昌星)最符合公众利益”,这一官司拖延了7年多,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对加拿大移民体制的信心”。
辩论结束后,主审法官表示将在一两天内作出裁决。联邦法庭发言人随后通过电子邮件向新闻界发布消息说,31日的庭审结果将另行通知,但没有说明具体时间。如果联邦法庭最后驳回赖昌星的上诉,边境服务局将正式启动对赖昌星的遣返程序。
新闻资料
赖昌星遣返案案情回放
1999年8月,受到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走私要犯赖昌星夫妇及其3个子女从香港逃到加拿大;
2000年11月23日,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
2002年6月28日,加拿大移民局决定:有条件释放赖昌星夫妇,两人要交8万加元保释金,必须继续留在寓所,同时要定期向当局报到,等候“难民申请”的上诉结果;
2005年4月14日,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赖昌星申请“难民资格”的上诉,这使得赖昌星企图获得“难民资格”的梦想破灭;
2005年6月10日,赖昌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寻求政治庇护;
2005年8月,赖昌星因违反软禁宵禁规定再次被拘捕。为防其潜逃,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8月19日下令继续拘押赖昌星;
2006年4月中旬,赖昌星试图更换遣返风险评估机构的努力受挫,法庭驳回赖的申请;
2006年5月16日,赖昌星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捕,并在5月18日出庭接受被捕后48小时内的拘留聆讯;
2006年5月18日,进行的相关聆讯传出消息,加拿大移民部已经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将赖遣返回中国。
据中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