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长假过后,当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的近80名学生返校上课时,却发现从校长到老师竟然全部“蒸发”了。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当这些受害学生四处上访、报案、举报学校“蒸发”事件时,才发现这家民办学校居然没有任何办学手续,属典型的非法办学。
学校一夜间人去楼空
2005年7月,“银川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在没有取得《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公然在当地媒体上刊播大量招生广告,并非法招生办学近一年。校方由承包经营人即校长付根立、副校长翟冠峰、党支部书记李牛和7名老师组成。学校设有汽车维修、计算机、烹饪、美容美发、电气焊、手机维修、挖掘机7个班。学制为半年到一年,收费从1880元到4800元不等。
“我们是看了媒体上的招生广告来这所学校学习的,当初根本不知道是非法学校。”受害学生苏华等人说。他们入学时,学校开的学费收据是一张只有校长签名的“白条”,上面没有盖学校公章,解释是学校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无须担心。
今年4月开始,学校开始分批拉走电脑、装载机、挖掘机、实习汽车等教学用具。4月29日晚上,李牛告知全体学员,因教学楼要“拆迁”,要求“五一”期间所有学生离校。
5月8日,80多名返校学生发现学校一片狼藉,校长、老师不知去向,便到公安等有关部门报案、投诉。
在监管部门眼皮下非法招生
去年8月,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付根立的办学申请进行审查,发现学校办学场地的租赁合同为假合同,不同意其办学。今年1月,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付根立再次提出办学许可的申请进行审查,认为招生章程有虚假行为。
一所未取得办学许可的非法学校为何能广告红火,生源不断?
银川市金凤区工商局认为,根据“谁监管谁取缔”的原则,应由劳动部门负责取缔这一非法学校。他们只负责处理有关学校发布的虚假广告事宜。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只有发函的权力,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执法应由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赵科长说。
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解释说,要取缔这所学校有一定难度。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监察条例》对“没有办理许可证的非法职业技能学校是否由我们来管”没有明确规定。另外,如果取缔了这所学校,这100多名在校学生的继续教育和退还学费等问题由谁来管?
谁应为监管失责“埋单”
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直言,目前银川市的民办学校确实存在多头审批和多头监管问题,教育和劳动部门都有权力审批,他们之间相互独立,不是上下级的管理关系,原则上学校由哪个部门审批就由哪个部门来监管。但在现实中确实存在权责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
5月15日,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银川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的问题拿出处理意见:想继续学习的学生可以被安排到其他职业培训学校继续上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5月16日,“银川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30多名被骗学生代表,正式联名聘请银川市言成律师事务所替他们打官司讨公道。银川市言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史继珉初步分析,这一事件中有关当事人应负的法律责任基本明确。首先,这所非法学校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媒体和学生,以收取高额学杂费的手段非法敛财30多万元,已构成诈骗罪;其次,一些媒体在帮非法学校做非法广告上有一定过失责任;最后,劳动部门在明知非法学校存在并公开招生的情况下,只是进行了发函及口头处理,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阻止事态向恶性发展,有搪塞和玩忽职守行为,有关执法部门应承担一定的行政问责。
编后:几乎过一段时间,就会传来某某民校校长携款逃跑、员工人去楼空的消息。尽管其最终都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非法办学,但令人不解的是,这种情况为何总不能在出事前被发觉,或是在起步阶段就受到及时的监管和查处?非要等到“跑了和尚也跑了庙”时才引起重视呢?究其原因,各相关职能部门权责不清,互相推诿,批而不管,不批不管,等等监管漏洞的存在,给了不法之徒以可钻的空子。“银川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非法办学事件仍在调查之中,但愿此类事件不再重演,不再有孩子站在空空的校园里,用那种茫然无助的眼神刺痛我们的神经。
《市场报》 ( 2006-06-02 第0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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