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轿车深夜撞坏书报亭,亭内书刊杂志、手机充值卡、游戏卡等散落一地,被过路人哄抢,书报亭随后因此停业100天。近日,渝中区法院判决,肇事车主赔偿书报亭业主货物损失和停业损失共2.7万元。
去年6月17日凌晨1点半,市民何某驾自己的小轿车从上清寺去大礼堂途中,因处置不当,把宋某承包经营的一书报亭撞坏,冰柜等物品受损,一些货物因到处散落被过路人哄抢。
次日,经清点,书刊杂志损失6775元,充值卡、游戏卡损失6725元。书报亭受损,宋某停业100天。宋起诉索赔共2.88万余元,包括停业损失1.2万元。但审理中何只愿赔偿6000元。
法院认为,何某的过错导致书刊杂志、充值卡、游戏卡等物被人哄抢一空,在无法找到众多哄抢实施行为人的情况下,何应当赔偿。对于停业损失,宋向法庭提交了4-6月的账目和供货商进货配送清单,证明其平均每天利润为119元,宋某并没有人为夸大停业损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晨报记者文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