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我市已启动的客运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在燃油附加费收取之前,按照政府、企业经营者和司机共同负担的原则,决定对市区客运出租汽车实施政府一次性临时补贴措施。补贴的对象为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实际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的一线司机。 具体补贴额度为每车一次性补贴600元,在出租汽车经营者6月份办理公路规费缴纳手续时领取,并由其负责发放到一线司机。
市城市出租汽车协会也要求各会员单位和出租汽车企业在燃油附加费实施之前,企业给予每月每辆车临时补贴50元,(企业不收取管理费的挂靠单位不予补贴)。并要求受益者必须是真正从事营运一线的司机。该项补贴一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燃油附加费实施后即停止。
(通讯员孟青青记者吴幼祥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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