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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 央行对重庆等全国十大城市抽样调查表明:重庆居民家庭平均债务率为34%。这是央行前日下午公布的调查结果。
家庭债务率即家庭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之比,是反映居民债务负担的一个重要指标。
央行去年11月对京、津、沪、渝、蓉等十大城市的居民家庭展开偿债能力调查。调查表明,重庆居民家庭债务率为34%,低于十大城市平均债务率。
调查显示,房贷已成居民家庭主要债务。以我市为例,房贷月供与月收入的比例为29%,也就是说,我市居民家庭月收入中,有29%要用于还银行房贷。此数据与全国十大城市相比仍处于中下水平。
市内银行界人士称,我市居民家庭的债务负担并不重,处于正常债务水平。理由是,按照银监会规定的警戒线,城市居民家庭月总收入中,若超过50%用于还房贷,或每个月超过55%的收入用于还债,那么居民家庭的债务负担就比较重。而上海、北京和天津三个直辖市居民家庭的平均债务率,均已接近银监会规定的警戒线。
央行调查还表明,我市居民购房以商业性贷款为主,住房公积贷款买房的比例较小。八成多的按揭购房者,首付款源于家庭储蓄。
晚报记者 张彬
来源: 华龙网 2006-06-02 06:15 编辑: 维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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