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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林专栏
在我国五大商业银行中,建行和交行都已完成了银行改制和上市。在企业改制和上市中,多家银行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员工持股方案。据说,建行胃口最大,它计划让建行30万职工都成为银行的股东。无独有偶,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前在“2006中国经济高峰会”上提出,“股份制改造是金融改革的主流方向,员工持股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改革”。从监管高官的话语中,人们似乎品味出监管机构发出的某种信号。支持者认为,员工持股符合国际惯例,对于稳定银行员工队伍、改善银行治理和扩大资本渠道,都将发挥积极作用。反对者的意见或多或少地被说成是“情绪化”的宣泄,难以获得政府官员和理论工作者的肯定。 股份制改造是我国商业银行的重要改革形式,但过分看重员工持股似乎很成问题。我国长期采取国有银行体制,银行资产一直被看成是重要的全民财产。这种特有的产权制度能否与银行员工持股的国际实践很好衔接,至今也没有得到合理解释。经验告诉我们,国外的许多做法一旦移植到中国现实生活中,往往都会走样变味。公司制曾经在西方实行了上百年,实践经验相当丰富,但国内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实际功效却大打折扣,产权结构、产权观念的特殊性或许是个中原因。我们不应轻易否认或者过度信奉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是个非常复杂的概念,有其特定的产生背景和适用条件,不宜不加甄别地援引使用。人们在信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之时,经常忽视既有经济结构、文化特点、历史传统等对吸收国际惯例的影响。这似乎背离了古人关于“桔种淮南为桔,桔种淮北为枳”的经验总结。
员工持股能否改善银行治理,我觉得甚为可疑。我国曾允许股份公司发行内部职工股,其法定最高比例曾高达公司总股本的20%,但这种安排对于改善公司治理似乎没有发挥什么作用,“以脚投票”的例子比比皆是。其实,持股员工的地位很是尴尬。在双重身份之下,持股职工更关心职工身份还是股东身份呢?他们是否愿意长时间保留这种双重身份呢?在很多情况下,职工一旦获准卖出所持有的股份,他们通常都会尽快出手。我访问过不少推行职工持股的公司,也参加过几家公司的股东会议。职工股东几乎都是默默地参加或者不参加这些领导者特别关心的会议。言多语失嘛,在一个不很合适的场合,如果说出了一句错误或者不中听的话,谁知道将来会遇到什么麻烦呢!因此,最好的选择就是沉默或者卖出手中的股票。当然,持有股票的基金管理公司更关心员工持股计划,因为员工尤其是高管人员持股,往往表明管理层对公司未来的信心。
在我看来,员工持股引发诸多社会争议,根源不完全是产权结构或者公司治理等问题,而主要是社会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一方面,各国大型银行向来都具有崇高的地位,我国五大商业银行甚至获得了“国家的银行”的美誉。“国家的银行”是全民的,把“国家的银行”的部分股份卖给银行员工而排斥其他人成为银行股东,这必然引起社会争议。建行员工持股计划尚在酝酿中,就惹来一片质疑,其原因即在于此。显然,公众质疑的不是员工持股计划本身,而是在海外上市公司中,员工持股与公众持股之间是否具有社会公平性。另一方面,海外上市企业往往质地优良,是多数境内居民心仪已久的投资对象。从社会公平性角度来看,这些商业银行更适宜成为公众的投资对象,无论是否具有银行员工身份,境内居民都应当有机会分享银行发展带来的好处。然而,建行多数员工也是中国居民,仅仅因为他们是建行员工而有机会持有建行股票,其他居民只是因为不具有建行员工身份而失去了良好的投资机会。这种基于工作或者职位而产生的差别,竟然会以能否持有建行股票的方式直观地表达处理,的确难以让人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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