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1日讯(记者洪宝光通讯员王英经)日前,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海口市食用冰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并抽样化验,发现合格率仅为50%。
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于5月11日至16日对全市食用冰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共检查海口琼山国兴椰庄冰粒厂等7家食用冰生产企业(场所)9处,抽取样品8个。样品经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发现只有4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50%,4个样品的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均超标。
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以下5点:一是部分企业不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二是企业生产间卫生条件差、没有安装紫外线杀菌灯;三是没有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水处理过滤设备差;四是有些厂家为降低成本水过滤次数少,或选用一些低劣包装材料;五是有些厂家工人未洗手消毒、换鞋、更衣、戴帽就进入生产车间;六是企业不能规范生产管理。
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本次检查的结果来看,存在问题较多的是无证小企业,这部分企业的管理者质量意识不高,认为食用冰粒的生产简单,没有什么要求,随意性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