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记者刘宁)江西益康医疗器械集团安康分公司经理过炳根,先后向多家医院的工作人员行贿。近日,旬阳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医药销售代表与医院工作人员相互勾结的行贿受贿案进行宣判:被告人过炳根犯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旬阳县中医院药剂科主任赵芳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期2年执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过炳根为推销医疗设备,自2002年5月至2005年9月间,先后向数家医疗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接收器械的工作人员行贿。其中,向旬阳县中医院原院长李彬送现金1000元,向药剂科长赵芳送现金2300元;向石泉县医院药械科长徐存业送现金2000元;向岚皋县医院药械科长何永义送现金2200元;向宁陕县医院药械科库管员杨俊送现金500元;向汉阴县医院院长茹甫毅送现金2500元,向药械科前任科长李前进送现金1000元,向后任科长张玉玲送现金500元;向白河县医院院长柯玉林送现金1000元,向药械科长龚存兰送现金900元。
据办案法官介绍,该案还牵扯出旬阳县妇幼保健站出纳徐满惠在几家医药公司担任兼职推销员时,为顺利打开进入安康区县各医院的销路,先后给有关人员行贿金额达1.8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这起厂家医药销售代表与医院工作人员相互勾结的行贿受贿“串案”,目前查明的涉案人员已达20多人,仅过炳根一人经手的贿款金额便达1.19万元。目前,检察机关根据受贿数额和行贿数额大小,已对涉案的3名医院工作人员和3名医药代表采取逮捕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