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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曲静 摄
本报1日讯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商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到2007年年末,我省将建成10000家“农家店”,其中日用消费品“农家店”6000家,农业生产资料“农家店”4000家。这是记者1日从省商务厅组织召开的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获悉的。
2005年2月,商务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我省制定了《黑龙江省“万村千乡”市场实施规划》,并从2005年7月开始,在全省确定15个县(市)试点,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
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改造1614家农家店,完成配送中心建设14个,获得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600余万元。通过以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形式改造农家店,有效抵制了假冒伪劣商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在农村市场的泛滥,让更多农民足不出村可以买到与城里同质同价的放心商品。
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其工作目标是,2006年建设3400家“农家店”,2007年建设5000家“农家店”,到2007年年末,全省达到10000家“农家店”;试点企业形成完善的商品配送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推广试点经验,争取再用3年时间在全省90%的乡镇、行政村普及连锁经营“农家店”。
经商务部核准,在去年15个试点县(市、区)、22家试点企业的基础上,今年我省又有59个县(市、区)被列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市、区),72家企业被列为试点企业。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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