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蕾陈春艳洪梅芬)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在网上发布了市政府最近制定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从明确促进就业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等九个方面对今后几年本市促进就业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并对本市现有的一些促进就业政策进行了拓展、调整和充实,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体系。 《通知》强调了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第一责任,将新增就业岗位情况、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强化就业服务情况、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情况、地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托底情况、国有企业减员控制情况、地区失业人数控制情况继续列入各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年度考核的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考核体系。同时,倡导企业的社会责任,强调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稳定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的社会责任。
各级政府根据就业状况的变化,加大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通知》明确了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功能,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失业保险待遇的足额发放外,还将积极用于职业培训、公共实训、职业介绍、岗位补贴、开业贷款担保贴息等促进就业项目。为尽可能稳定就业,《通知》调整了鼓励企业吸纳失业、协保人员税收优惠政策,新税收优惠方式实行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减免。
《通知》还提出,为鼓励失业、协保人员自谋职业,对失业、协保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可凭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相关材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在规定限额内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和个人所得税,以减轻他们经营负担,帮助他们解决开业时的困难,并逐步稳定下来。
据了解,本市劳动保障、财税、金融等部门还将制定七个配套文件。主要是针对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扶持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加大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等具体措施。
相关政策问答
问:企业招收失业、协保人员实行的税收减免政策有何变化?为何做此调整?
答:新政策为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失业、协保人员和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定和税务部门审核后,可以按实际招用人数,依照国家规定的定额上限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和企业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按照原政策要求,新办企业只有招用失业、协保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后才能减免相关税费;现有企业招用人员达到要求后则只能按一定比例减免。这次调整既坚持了扶持和鼓励的原则,也加大了政策扶持的力度,使企业每招用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减免税收政策,同时方便操作,防止税收征管出现漏洞。
问: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办法,对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职业工种,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具体包含哪些职业?
何时正式出台?答:对于如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以及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用人单位应当从取得由国家认可的发证部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没有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应通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发布招聘广告时应当在招聘条件中注明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这项制度将在年内出台。涉及的职业主要是食品质量检验员、制冷设备维修工、中央空调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眼镜验光员、美发师、中药调剂员、数控机床工、架子工、维修电工等28个,作为首批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工种,今后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工种,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