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市于200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威海常住人口的样本量为2.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威海市常住人口为277.32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9.70万人相比,增加了17.62万人,增长6.78%;年平均增加3.52万人,年平均增长1.32%。2005年底常住人口为277.59万人。
二、城乡构成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57.13万人,占总人口的56.6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20.19万人,占总人口的43.34%。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94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为138.4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9.92%;女性为138.8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0.0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9.67。
四、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32.4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1.69%;15-64岁的人口为209.5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5.56%;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5.3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2.75%。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6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0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74.4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8.9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9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5%。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6.19万人,增长了6.2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44万人,增长了97.30%。
六、受教育程度
全市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13.78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45.35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18.76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70.02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3.73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5.58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13.96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4.12万人。
七、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108.8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65.5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4人。集体户人口为11.74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1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