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身上出现四道鞭痕
□记者 洪唯
【金陵晚报报道】大腿、脖颈、小腹、臀部,在白皙皮肤的映照下,4条鲜红的血痕格外刺人眼膜。“如果不是为了离婚,我怎么会将自己的隐秘部位拍成照片作为证据呢?”电话那头,25岁的李晓娜强压悲痛。 她告诉记者,那些血痕都是用鞭子抽出来的,而用鞭子抽她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丈夫王宏宇。
不幸的婚姻
据李晓娜介绍,2002年,她经人介绍与大其10岁的王宏宇相识。相貌、身材俱佳的李晓娜非常欣赏王宏宇的成熟气质,加之王宏宇事业有成,房车俱全,可谓郎才女貌,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半年后,两人领取了结婚证。
李晓娜告诉记者,尽管两人在婚前已经同居,但那时王宏宇表现得非常温情,丝毫看不出其有任何暴力倾向。结婚半年后,厄运降临了。李晓娜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挨打的经历:“有一天晚上,因为王宏宇在应酬时多喝了几杯,我说了他两句,原以为他会像以前那样哄我,没想到他一边骂,一边抽出腰间皮带对我猛抽……”在家休息了半个月,李晓娜脸上的伤痕才渐渐愈合。李晓娜当初也想过离婚,但父母的反对和王宏宇的“真诚”悔改让她放弃了这个念头。没想到,同样的鞭打在3个月后再次发生。从这次开始,李晓娜失去了抵抗的勇气:“我整天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如果他一个月不打我,我就很知足了。”对于李晓娜来说,经济上的富足已经微不足道。她只渴望王宏宇能有一天不再拿她撒气。
令人瞠目的“性福”
“我确实打了李晓娜,但那是她让我打的啊!”王宏宇在电话中的语气异常委屈。同样是鞭打,丈夫王宏宇对记者给出了一个与李晓娜所说完全不同的情况。王宏宇告诉记者,他深爱着李晓娜,他就是打自己也舍不得用皮带抽她。在结婚半年后,虽然两人的性生活很和谐,但两人仍觉得不够刺激,在查阅了一些网站后,结合自身情况,两人觉得加深疼痛感有助于增加性生活中的快感。
王宏宇表示,结婚半年后,两人第一次采用了这种鞭打后舌舔伤痕的方法,感觉相当不错。李晓娜也从一开始的犹豫、害羞到后来的主动要求鞭打。为了追求“性”福,王宏宇特地从上海买回一条专用鞭子,价格为388元。与此同时,王宏宇鞭打妻子的力量也随着小两口的逐渐痴迷而越发加大。
王宏宇告诉记者,刚开始两人只是为了调节气氛而轻打两下,后来每次都要鞭打,不打两人就都不兴奋,不打就无法完成夫妻生活。他还发现,在夫妻生活中,他鞭打李晓娜的力量越重,李晓娜就越兴奋。
骗局或伤害
今年5月25日中午,在王宏宇再次鞭打李晓娜后,李晓娜前往医院治疗伤情并用相机拍下4处严重的鞭痕。昨日,在整理了相关证据材料后,李晓娜委托律师前往建邺区法院起诉离婚。记者在诉状中看到,李晓娜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近100万元(包括婚后购买的一处别墅和存折10张)。李晓娜告诉记者:“4年内,王宏宇让我身心俱残,这次我真的要离婚!”李晓娜同时表示,一旦离婚成功,她就不再是王宏宇的妻子,那时她将以陌生人的身份向王宏宇提出人身损害赔偿。
看到李晓娜提供的诉状,王宏宇连呼“骗子”。他表示,李晓娜的家庭条件不好,他也担心李晓娜跟自己是为了钱,但李晓娜在结婚前以自杀证明爱情的举动让他大为感动,他这才下决心和李晓娜结婚,并将别墅购置的时间放在结婚后(别墅即为夫妻共同财产)。王宏宇认为,由李晓娜如今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巨额财产的情况来看,李晓娜一开始和自己结婚就是一个骗局。“结婚是手段,离婚也是手段,李晓娜的目的就是钱!”为证明鞭打并非自己实施家庭暴力,王宏宇打算一旦收到法院传票,就将那条“性”福之鞭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除此之外,王宏宇还准备向法庭提供一张其珍藏的夫妻隐秘照片以证明鞭打系双方自愿。据王宏宇描述,在这张照片中,李晓娜正在接受王宏宇“爱的鞭打”,表情非常陶醉。对于这张照片的真实性,李晓娜表示:“我没见过,有可能是伪造的,即使是真的,也是当初王宏宇逼我照的,现在我记不清了。”
■法律分析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孟兰凯律师表示,由于李晓娜受伤客观存在,王宏宇也承认伤痕系其鞭打所致,除非其有证据证明鞭打系李晓娜心甘情愿,是追求“性福”的甜蜜伤痕,否则法院认同家庭暴力,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当大。即使王宏宇提供的照片是真实的,但由于时间并不吻合,其也不能证明李晓娜本次受伤是心甘情愿。
孟律师同时表示,追求“性福”是夫妻的基本权利,维持“性福”也是家庭稳定、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便如此,追求性福也应注意方式方法,不能给配偶造成身体的伤害。王先生如今的尴尬处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