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天,南京市财政局申请为其退休职工徐育本的遗产归国家所有一案,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开庭。据南京市财政局称,徐育本生前系南京市财政局离休干部,于2001年11月24日病逝。徐育本生前离异,无子女,查阅本人档案未发现有亲属,至今未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出现。 在清点其遗产过程中,亦未发现遗嘱或遗赠协议。经清点,徐育本主要遗产为北京东路房屋一套及屋内财产;工商银行存款余额8449.13元;中国银行外币存款150美元;史某收条:收到徐育本现金67400元。因此申请判决徐育本的上述遗产为无主财产,依法收归国有。
法院经调查查明,徐育本生于1918年12月10日,据徐育本档案记载,其父母分别于1961年、1954年去世,无兄弟姐妹,离休前一直未婚。据户籍资料显示,徐育本生前曾与王某结婚,王某已于1997年7月去世。后徐育本又于1998年9月与李某结婚,于2001年1月经法院调解离婚。法院于2005年5月20日在《人民法院报》发出认领上述财产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一年,现在已经届满,上述财产无人认领。依法判决徐育本上述财产收归国家所有。作者:崔民 朱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