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对于这一违法建设,成都市房委办主任蒋治云表示,这属于“乡产权”房,是得不到保障的。“我们所说的商品房是经过国家正式征用土地手续后修建的,那种乡上将集体土地出租给开发商修建的房屋靠不住,属于自搭自建的违法建设。 ”蒋治云表示,购买这种“乡产权”房屋的行为未纳入政府管理,因此,购房者只能后果自负。一旦遇到国家征地拆迁,也享受不到相应补偿,到时吃亏的还是购房者自己。他提醒购房者不要贪便宜而购买这种“乡产权”房。
蒋治云表示,其实购房者要辨别哪些房屋是正规的商品房、哪些是“乡产权”房很容易。一方面要看开发商的资质,另一方面看楼盘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政府保障购房者权益最有效的措施,因为只要有房管局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说明该楼盘各种手续齐全,而“乡产权”房是不可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本报记者 陈国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