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风标辽宁省首部财政监督条例实施
财政违规处理对事也对人
本网沈阳6月1日电记者霍仕明《辽宁省财政监督条例》于今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该条例是辽宁省首部专门规范财政监督的地方性法规。
《辽宁省财政监督条例》中除明确了财政部门要对本级各部门和单位预算、决算草案编制以及预算执行情况;本级各部门和单位预算收入上缴情况等11个方面实施财政监督外,还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针对财政监督中存在的处理上对事不对人,致使部分违法单位交点钱就能了事,违纪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情况,以立法形式要求必须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依法追究违法违规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二是针对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和使用效益不高以及偷税、漏税、做假账等行为,依法加重处罚力度,以规范财政管理,维护财经秩序。(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