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调档手续时原生产大队将档案弄丢之后27年未领到伤残军人优抚费
档案丢失老八路讨荣誉
老战友上法庭为其作证律师找到了受勋记录法院判决村委会赔偿两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付中)因为村委会弄丢了自己的档案,年近八旬的张老汉27年没能享受到伤残军人优抚待遇。 为此,这位“老八路”将村委会告上法院。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判决村委会向老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万余元。
张老汉称,自己18岁时就参加了八路军,抗美援朝时期负伤回国,被评为三等甲级伤残军人。
1978年,张老汉迁居到朝阳区高碑店乡花园闸村,档案也同时转入当时的北花园生产大队(现为北花园村村委会)。在办理调档手续时,生产大队将张老汉的档案丢失。从此之后,张老汉再也没能领到应得的伤残军人优抚费。
不久前,张老汉为了到区民政局申请补领这笔优抚费,到村委会查询档案时,他才惊讶地了解到,自己的档案已经在20多年前就丢失了,自己的伤残军人身份无法证实。
为此,张老汉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3万余元。
张老汉向法庭提交了杂志有关他在开国大典上做警卫战士的采访报道。两名老战友也颤巍巍地走上法庭为他作证。
张老汉的律师还在资料馆发现了张老汉的受勋记录,它记载了1956年国防部部长彭德怀为老人颁发解放勋章等内容。
庭审现场
当庭表示要上诉
9点20分,张老汉在律师的帮助下,摇着轮椅走进法庭。
“以前有人说他是假八路,他心里不痛快。”律师说。
9点半,宣判正式开始。朝阳法院判决认为,村委会在保管老人档案期间,将其档案丢失,应向老人赔礼道歉。但档案丢失并不是老人长期未能享受到残疾军人优抚待遇的根本原因。
老人受伤后一直没有作出申请,直到去年10月才正式提出申请,这才导致老人长期未享受到优抚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