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记者黄全权)从2007年6月1日起,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六类产品,凡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是在1日举办的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现场咨询活动中作上述表示的。
据介绍,我国玩具业近年来飞速发展,年产值达1000多亿元人民币,但与此同时,玩具产品的安全和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在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中,儿童玩具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74.4%。
为消除儿童玩具产品的安全隐患,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此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童车、电玩具等六类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据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又称CCC认证制度。自2001年12月7日施行以来,我国已先后对22大类158种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实施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截至目前,我国已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2万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