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6月2日电(记者熊润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长期分管经济建设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价值人民币70余万元的财物,安徽省宣城市委原副书记杨枫涉嫌受贿被巢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日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庭审中,巢湖市检察院指出,杨枫于1994年8月至2005年春节期间,利用担任淮南市气象局局长、安徽省气象局副局长、宣城行署副专员、宣城市副市长和宣城市委副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经营活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48人126次给予的财物。其中,非法收受人民币614400元、美金3000元、港币2000元、澳大利亚元1000元;收受购物卡价值人民币26300元及手表、笔记本电脑、空调、工艺品等。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枫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明显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安徽省纪委宣教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杨枫与安徽省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是“郎舅关系”。2005年4月,在对王昭耀立案调查的过程中,杨枫主动交代了其职务犯罪问题。2005年8月26日,杨枫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7日,合肥市公安局依法将其逮捕。2006年4月30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杨枫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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