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宗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被视频拍个正着
警方昨起抓拍13项交通违法行为,首日不按规定分道行驶行为最多
晶报讯(记者彭蓬/文温文锋/图)昨日起,市交警局使用视频手段抓拍13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监控中心数据显示,从昨日8时至19时,交警部门共视频抓拍310宗违法行为,其中不按规定车型分道行驶,行经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占据违法行为前3位,分别为169宗、82宗、40宗。
抓拍截图交由违例科处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市交警局交通监控中心,设立在一楼的监控室内,一台监视器、4台电脑正在紧张运作。值班民警利用控制台上的操纵杆,可以将镜头在各个路段之间随意切换,也可以调控镜头远近,将细节放大。记者看到,在某路口,多辆社会车辆毫不犹豫地驶上了公交车专用道,有一辆“宝来”本来是在别的车道,司机可能是觉得公交车道车辆少,也拐上来了。一分钟内,就有4辆车辆通过公交车道驶过了路口。自然,这4辆车占用公交车道的整个过程都被记录在案。
市交警局交通科研所副所长宋辉告诉记者,目前,交通监控中心已安排民警和工作人员共8名进行前台操控。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会立即录制并进行筛选,将违法行为的抓拍截图交由违例科处理。为此相关民警和工作人员已进行培训。
如果市民对处罚有异议,可以去交通监控中心申诉。届时交警部门将提供行车动态全过程的视频,据此判断。
进入特区道路设置提示牌
据介绍,长期以来,我市利用固定电子眼和流动电子眼(民警执摄像机和照相机取证)查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取得良好效果。但传统的“电子警察”属“相机型”,仅仅适用于观测路面交通状况,基本属于静态监控,而且拍摄功能单一,只能对冲红灯、超速、逆行、冲禁令等违法行为进行拍摄,而对违章变道、非法占用公交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则无可奈何,这些行为成了交通管控的“盲区”,只能靠路面执勤民警来查处。
为扩大“电子警察”查处交通违法的种类和覆盖范围,市交警局科研部门早在去年就开始着手研发并在部分路段试用了具有“视频抓拍”功能的新型“电子警察”。昨日起,市交警局全面使用视频手段抓拍13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宋辉表示,除了这13项违法行为外,其余适合视频抓拍的违法行为,也将进入监控视野。
目前,全市已有68个监控点实行24小时监控,共设置了200多个闭路电视探头,除特区内全部覆盖外,高速公路和关外部分路段也有部分被覆盖,下一步,将推广至关外。目前交警部门已在进入特区的各条道路上设置提示牌,提醒市民已进入视频监控路段。
市民欢迎全方位监控
对于这种无处不在的监控,市民感受如何?接受记者采访的十余名市民,都对此表示了欢迎。在红荔路与新洲路的十字路口,记者问正在等待绿灯的赵先生。他表示,自己已经得知这个消息。“我开车算是很文明的,但有时候大家都乱开,就随大流了。那些不安全驾驶,有违法习惯的人,是应该受到处罚。”
市民黄女士则代表了另外一种看法。她说自己是个新手,开车出门经常心惊胆颤:“有的司机实在太野蛮了,在车流里见缝插针,东弯西拐。”她说,有了这种全方位监控,相信很多“高手”出门都不敢轻举妄动了,这对整个交通秩序的好转,是一件大好事。
昨抓拍到7种交通违法行为
从昨日8时至19时,市交警局交通监控中心共视频抓拍310宗,涵盖了7项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不按规定车型分道行驶169宗;行经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82宗;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变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40宗;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划有黄线路段或其他禁停路段停放车辆11宗;跨分道线、单实线、双实线行驶5宗;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不按规定方向行驶2宗;在禁行时间、路段行驶1宗。
适用于视频抓拍的13项违法行为
1、行经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2、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4、不按规定车型分道行驶的;
5、跨分道线、单实线、双实线行驶的;
6、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画有黄线路段或其他禁停路段停放车辆的;
7、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8、驾驶机动车辆在禁行时间、路段行驶的;
9、驾驶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或在道路上随意上下客、不按规定站台停靠;
10、17时至19时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11、驾驶机动车辆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驶的;
12、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未依次等候的;13、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