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督办“物业管理进社区”建议
物管费指导价年内听证修改
深圳商报记者周森
本报讯我市正在修改物业管理收费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计划年内实施,并将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就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所提“关于在城市管理年中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的重点建议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局进行调研时,督促政府方面解决目前物业管理覆盖面不够、收费标准不平衡等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参加了调研。
有名无实的物管企业要摘牌
据市国土局负责人介绍,去年下半年,我市启动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将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而对于管理服务水平高、业主满意度高的项目和企业,则通过考评表彰,树立行业管理先进典型;同时开展不定期复检工作,对一些“有名无实”的老牌“国优”、“省优”、“市优”项目坚决予以摘牌处理,使“奖牌”不成为“铁饭碗”。
将召开听证会修改物业费指导价
据介绍,1994年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亟待修改,其中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和首届业主大会如何召开等问题迫切需要立法明确。目前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加快修订,已经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并力争9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该条例的多项配套办法——《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也在同步制定之中。另外,市物价等部门正在修订《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前期成本调研工作已经结束,下一步将召开价格听证会,争取年底出台实施。
部分业委不为业主服务受关注
参加调研的市人大代表吴立民指出,一些老住宅区的管理较差,有的收了费却没有管理到位,甚至根本没人管理,带来治安、环境等问题。在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上,部分存在选举时争先恐后,当选后不理事务的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邱玫表示,现在物业管理工作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覆盖面不够,尤其是在老的住宅区;发展不平衡,一些住宅的管理很先进,一些住宅却越来越差;收费的标准也不统一,同样一个小区都有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