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厂规遭殴打持刀刺死保安张家民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来自河南省的男子王某,在本市静海县一家公司打工期间,因违反厂规遭到保安殴打。双方在打斗过程中,王某持尖刀将一名保安刺死。其间,王某的哥哥亦持刀伤人。 近日,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兄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王某是王某某的弟弟。2005年11月7日,王某、王某某从原籍来到本市静海县一食品公司打工。同年11月11日晚8时许,王某在该公司车间上班时,将该车间的大门打开,被正在值班的该公司保安刘某发现,刘某遂上前对王某进行指责,为此双方发生争执。之后,刘某及赶来的保安肖某先后动手打了王某,王某为此十分恼火,并返回宿舍,将此事告知其兄王某某。随后,二人携带尖刀先后来到车间门口,刘某、肖某等四人发现王某携带尖刀,各抄起一根镐把从警卫室出来,冲向站在车间门口的王某,双方互相厮打。王某因不敌刘某等人,向西面的车间跑去,刘某等人持镐把追赶。当刘某追赶至西面车间入口处时,恰遇王某某。王某某对刘某进行质问,刘某即用镐把击打王某某头部。王某某掏出水果刀,朝刘某的小腹猛捅一刀。此时,王某赶来,持刀朝刘某的头、颈、胸、背等处猛刺数刀。行凶后,王某、王某某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系被他人用单刃利器刺破肺脏、胃,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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