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铁桶一民工五楼坠下 缺乏安全措施保障当场身亡2006-06-02 14:04:32死者妻子失声痛苦 马钦果 摄
本报3585000热线6月1日讯(记者 马钦果)一民工修完楼顶,向楼下扔废旧铁桶时,不慎从5楼楼顶摔下,当场死亡。
今天12:40许,有读者打来电话反映,一男子从张店区金晶大道东二街南四巷一居民楼5楼楼顶摔下。记者赶到现场时,一名40岁左右的妇女(该男子的妻子)正坐在地上号啕大哭,旁边躺着一名男子,不远处有3只废旧铁桶。张店公安分局刑警四中队和体育场派出所的民警正在勘察现场。淄博市中心医院赶来的医生确定该男子已经死亡。
“当时,我看见铁桶从5楼落下,紧随着男子也掉了下来。我立即拨打了120和110。”一目击者说。
5楼一住户赵某说,因为楼顶漏雨,他就花了200元雇用该男子及其妻子修楼顶。修完后,他就让该男子把2个废旧铁桶丢到楼下。3楼住户王某说,他正在给姐姐家装修房子,看到有人在楼顶上扔废旧铁桶,就想顺便让这名男子把姐姐家的一只铁桶丢下去,但令人想不到的是,该男子竟从楼上摔了下去。
据了解,男子姓马,山东省郓城县人,今年40岁。警方介绍,可能是男子在扔铁桶时,由于惯性而摔了下来。
大地人律师事务所的王凡晓律师介绍,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和第三者应承担连带责任,受害者可以要求两者共同承担相关责任。至于责任的大小,可由当事人协商或者依据法院判决。(a9)(请线索提供人董先生持有效证件于一周内到报社领取奖金50元)编辑:栾晓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