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2日讯:连日来,未婚的李小姐每天都接到一条“黄色”短信。短信内容不堪入目,使得李小姐非常烦恼。警方指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可处予拘留和罚款。
未婚女受色情短信骚扰
“早上起来×××,提神又补钙,中午×××,工作有效益又有好心情,晚上×××,有益健康有一套。 ”这是李小姐在最近几天内常收到的一条短信。
李小姐称,这是一个号码为135188×××14的手机发来的。“我不认识他。我打电话给他,他不接。我只能发短信让他别发了。可他至今还在给我发‘黄色’短信。”
李小姐说,她今年才24岁,未婚,平时思想较保守,天天受这样的短信骚扰,觉得疲惫不堪。
传送骚扰信息可处行政拘留
据了解,短信的一些负面作用日益显现,例如通过短信传播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通过发送短信对他人进行骚扰等。
昨日,省公安厅一负责人针对短信骚扰一事发表看法时称,通过信件、电话、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传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骚扰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