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特约记者 金泉)上海证券交易所继昨日发布《关于加强权证知识教育和风险揭示的函》后,今日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证经纪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强调权证一级交易商和各会员单位应继续做好针对投资者的权证风险揭示工作,防范权证交易风险,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今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证经纪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再度提出五点要求。第一,要求各会员单位与参与权证交易的投资者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充分揭示权证交易的高风险性;第二,要求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防范违规借用账户交易权证行为;第三,要求对所属营业部交易前端做全面检查,杜绝日内融资、使用虚拟资金账户等违规融资交易权证的行为;第四、要求加强权证T+0交易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权证经纪业务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五、会员应加强对所属营业部权证经纪业务的日常监督,按上证所要求及时履行相关报告义务。
《通知》同时指出,G宝钢的股改认购权证即将于2006年8月30日到期,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6年8月23日。宝钢权证的行权日只有1天,为认购权证存续期间最后一日,即8月30日,到期日未行权的宝钢权证在行权日后自动失效。随着到期日临近,若宝钢权证最终行权价值小于权证市场价格,权证持有人可能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到期时宝钢权证可能不具有任何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