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6月2日讯 5月30日,宿州市路桥工程公司原经理王立保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立保受贿40余万、挪用公款70万,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因群众举报,2005年6月,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王立保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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