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日专电(记者刘浦泉)近来,北京以“预付费形式”办理健身卡、美容卡等产生的消费纠纷明显增多。对此,专家提醒消费者仔细阅读卡上条款,以免上当受骗。
据北京市工商局“12315”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日前发布的消费投诉分析公示,5月份共接到健身类服务类投诉24件,较上月、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2倍,其中涉及健身卡问题20件。
有一名消费者在某健身中心开业前办理了年卡,有效期从正式开业起计算,双方约定健身中心正式营业时通知消费者。但健身中心正式开业数月后也未通知消费者,最终导致双方就年卡有效期的起始日期产生分歧。
据消费者反映,有的健身会所常借“开业促销”之名,以优惠价格预售健身卡,但售卡后却迟迟不能按期开张营业,当消费者提出退卡要求时,健身会所便以“即将开业”为由拖延退款。
投诉还显示,还有的消费者在办卡后,因个人时间、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再继续接受服务,希望中途退卡。当办理退款手续时才发现合同中有的已经明确约定不能退款,有的则规定了手续费、违约金的条款。本来上千元的卡,结果退到手里也不过百余元。
据专家介绍,“预付费形式”消费常有一定的价格优惠,但办理时需消费者一次性交纳大量现金,而且消费的时间跨度较长。
专家提醒说,消费者在接受“预付费形式”消费服务时,应充分考虑自身时间等因素谨慎办理;同时,要以书面形式落实对方承诺,明确有效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此外,签订合同时还要看清具体内容,特别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