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由于合肥市3个开发区和政务文化新区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日常的城市管理中只能做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进行行政处罚。昨天,合肥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开发区正式获得7项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告别以前“只能管、不能罚”的尴尬。
昨天上午10时,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阚道英分别与合肥经济开发区、高新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的负责人签订了《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委托书》。这两个开发区今后将在辖区内,以合肥市执法局的名义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据悉,开发区获得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不仅有利于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也便于与四个城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开发区与城区交叉区域的管理工作,实现全市城管“一盘棋”。
(胡少殊 本报记者 陈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