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优贤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杭,检查我市贯彻落实《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志云、李松春陪同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副市长项勤的情况汇报,与市民宗局、教育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和部分少数民族代表进行了座谈,并赴下城区天水街道延安新村社区少数民族馆、杭州翠沁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等地进行实地察看。
据了解,我市共有42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4.48万人。随着杭州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逐年增加,截至去年5月底,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达2.15万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本市实际,始终牢牢把握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两大主题,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2005年,杭州市民宗局因民族工作成绩突出而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检查组对杭州市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表示满意。同时对民族工作在机构队伍建设和完善法规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广泛深入调查,认真研究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要注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培养和建设;要加强与杭州国际化城市相配套的少数民族服务设施建设。
安志云在检查中表示,杭州市人大将继续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我市民族工作的监督,并建议市政府研究制定《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意见》和《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以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回族公墓建设和民族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加强规划和协调,尽快予以解决。
(通讯员沈慧记者王琦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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