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38:38:56新华社北海6月2日电(记者梁思奇)制造6死4伤闹市车祸的广西北海海关副科长曾其健2日被法院一审判决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他同时被判决赔偿受害人及亲属民事损失109.8万元。
去年4月11日,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副科长曾其健驾驶未经登记的套牌轿车,在北海市中心一交叉路口撞向路旁摩托车、电动车驾车者和行人,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
经有关专家痕检及试验,严重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在限速40公里的这一路段,曾其健所驾轿车时速高达92公里。曾其健在连续撞击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制动和其他避险措施”。
一审判决书认为,曾其健明知自己身患癫痫病仍驾驶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高速行驶,主观上对危害公共安全结果发生是一种“放任”心态,不符合交通肇事行为人对行为后果“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的过失心态”,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