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6月1日起,新的二手房交易契税缴纳办法正式实施。与过去不同的是,房主申报契税不必缴纳一笔评估费,而且手续更简便,完税速度更快了。
统一建立交易纳税基准价
根据国务院《契税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区财政局农税征收中心从6月1日起实施新的二手房契税征收办法,建立统一的二手房交易契税基准价制度。
二手房交易契税基准价,是指契税征收部门在考虑房屋所处的居住环境、商业环境、交通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商业、服务业和住宅等用途,分别确定某一时期的二手房交易最低价格。同时,还要根据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建筑新旧程度、朝向、楼层等,设立相应的修正系数,与基准价配合使用,进行分块分段定价。
如果居民申报的二手房交易价低于这个“最低价”,将按“最低价”征收契税。如果申报价格高于这“最低价”,按实际成交价征收。
申报契税不需再交评估费
以前,二手房交易后,房主要凭成交合同、评估报告,向征收部门申报契税。因个人之间的二手房现金交易无据可查,为防止少报成交额,有关部门要求必须进行成交价评估,其千分之三点五的评估费由纳税人承担。
建立统一的二手房交易契税计税基准价体系后,契税征收有了主要依据。纳税人不必再委托评估公司评估,省下一笔数千元的评估费。以一套50万元的房屋为例,即可省下评估费1750元。不过,契税的税率仍按原规定征收。
“使用计税基准价体系,有利于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也能做到更客观、更公正。”财政部门有关人士说,“过去评估纳税需要两三天甚至一周,现在当天就可办妥,办事效率也大大提高。”
个案评估仍将使用
财政部门表示,不在契税基准价适用范围内的二手房交易,大宗商业及服务用房、工业用房以及尚未列入基准价范围的新建房屋等,仍采取个案评估办法,个人住宅的评估费用由征收机关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