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只要为指定的宾馆拉去客人,出租车司机便将从该宾馆获得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的“回扣”。日前,位于贵阳市瑞金中路的某宾馆因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拉住房率,涉嫌商业贿赂,被贵阳市工商局云岩分局黔东工商所查获。
黔东工商所日前接到该市市民举报,该宾馆长期以给予出租车司机拉客“回扣”的方式,为宾馆拉旅客。接到举报,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该宾馆进行调查。
通过对该宾馆及涉案的4位出租车司机调查后,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该宾馆承包者王某自2002年8月以来,便采取请吃饭、给“辛苦费”等方式贿赂出租车驾驶员。经查证的4位出租车司机,每向该宾馆拉回一个客人,便可获得该客人所住客房的实际房费与该客房成本费的差价“回扣”,金额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
经调查,截至目前,该宾馆共通过此种给予“回扣”的方式,利用出租车非法拉客获利1.5万元。工商执法部门认定,该宾馆此种竞争经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黔东工商所已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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