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来论
腐败官员一旦东窗事发,在接受法院审判的时候,总是会发出些许肺腑之言,为自己声辩一番。根据他们庭上的认知态度,大概可以将他们分成三大类。
第一类为知错型。这类腐败官员坦承自己的错误,接受审判时总是表现出痛哭流涕状,最常说的话就是“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他们或真正知错,或想借此从轻发落。 不久前落马的原郴州市“三玩市长”雷渊利就是其中的典型。
第二类为无奈型。这类腐败官员在辩护的时候,认为自己的腐败行为是大环境所造成的,官场的潜规则逼着他们犯罪,他们的逻辑是大家都腐败,自己不腐不行,不然的话就会受到孤立甚至遭受排挤。安徽省宿州市组织部原副部长杨哲信此类是也。
第三类为固化型。此类腐败官员根本不把一些腐败行为当成违法行为,反而认为那样的行为纯属正常,譬如,近日受审的某省级官员就表示,“收钱是朋友之间的交往,不算受贿”。对比三种腐败官员,第三种的危害无疑是最大的,因为腐败意识已经固化到骨髓之中了,心里已经毫无抵触地认可这种行为,那如果制度上的监督同时存在漏洞,而后果就可想而知。
叶渠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