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日讯 今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卫生局获悉,哈市二级以上医院的新医生上岗前必须进行急救技能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建议原单位予以解聘。
为加强哈市二级以上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降低急危重症病人死亡率,日前哈市卫生局出台了《执业医师急救技能培训制度》。 根据规定,市区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新聘(录)用的医师以及毕业后在医院工作三年以上的临床类执业医师,都需要进行急救技能培训。在培训期间,见习医师不得独立执业和独立值班。
培训结束后,哈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院内和院前培训考核进行审查验收,考核合格者颁发专业岗位培训证书。考核优秀的,给予一定奖励,建议原单位在评优、晋级中给予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的,建议原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予以解聘。对不服从调遣或因在工作中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