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11岁的童童(化名)今年“六一”儿童节没有感受到一丝的快乐。他已经被父亲关在家里3年之久,不能见人,无法上学。他的境遇已经引起新疆有关方面重视,但救助工作却陷入僵局。
童童1岁多那年,母亲因患忧郁症自杀身亡。 据家里人说,母亲的死使童童的父亲褚某深受打击。
3年前,褚某所在的单位改制,原来的职工都被要求买断工龄,本来就内向的褚某变得反常,他坚持要工作,不要买断工龄的钱。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一位负责人说,褚某是原单位唯一至今没有领买断工龄钱的人。
失去工作后,褚某开始封闭自己,还把刚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童童强行从学校拽了出来,从此过起了与世隔绝的生活。
今年42岁的褚某是原单位医务室骨干,比较上进,曾到上海进修过。
把童童接回家后,褚某不让任何人到他们家,包括自己的母亲和继父,也不允许童童和任何人说话。因为岳父岳母曾经帮他照料过童童,所以他“破格”允许他们每个月来看一次孩子,但既不能说话也不能给孩子买任何东西。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路街道三山社区居委会主任张健为帮助童童重返课堂,先后登门不下20次,却从未踏进过褚家大门。每次去都遭到褚某辱骂。褚某在门后放了一把铁扳手,说不了几句就会操起铁扳手把人轰出去。
3年来褚家没交过一分钱水电暖费,不是不收,而是收费人员吓得连门都不敢登。张健说,褚某失去了生活来源,为童童考虑,我们也不敢停他家的水电暖,就怕把他惹恼了,对童童不利。
新疆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马致军说,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褚某的行为剥夺了童童的人身自由权和受教育权,已经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经检查认定褚某有精神障碍,也不具备监护人资格,童童的亲属或居委会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变更童童的监护权。
但在谁提起诉讼上起了分歧。出于各方面的顾虑,童童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不愿意提出诉讼申请。
童童的姥姥心有疑虑:她今年68岁了,身体还有病,照顾童童一时还可以,可是将来怎么办?如果由她提出,出了什么问题,谁担得起这个责任?
在亲属无法或不愿监护的情况下,依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依法承担监护职责。
但现实情况是,这些组织没有固定经费来源及专门人员,不具备可操作性。
和平路街道办一位工作人员说,如果鉴定出来褚某真的有病,那么治疗费谁出?孩子谁管?这些都是现实问题。
“童童事件”折射未成年人保护困境。时至今日,“童童事件”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童童何时能回到学校,依然是个未知数;父子俩在屋内究竟是怎样的一番情形,外人依旧不得而知。
没有人能走进褚某的内心。为了让童童早日走出家门,有关方面仍在努力中。
“新华视点”记者丁秀玲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6月2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