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燕)
“空壳”公司老板李章兴,以合办加油站为借口,使用虚假手续和收据,诱骗多年好友805万元,且拒不交代赃款下落。日前,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章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4年5月至10月间,李章兴虚构林阳苑公司在朝阳区垡头村建设加油站的事实,使用编造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等,诱使世通环宇公司与林阳苑公司签订协议,后又使用变造的北京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费专用收据,以联合建设加油站为名,先后骗取世通环宇公司、双联益公司的605万元和200万元,共计人民币80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