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4 6:54:35晨报讯 (罗原丽首席记者张璐璐)消费者对赔偿不满意动手打商家,近日,大连市甘井子工商所和周水子工商所就遇到几件维权过度的消费纠纷。
5月25日,消费者张女士来电话举报称:在甘井子某饭店消费时,从啤酒中倒出一只苍蝇。 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5月14日晚,张某一行多人在该饭店就餐,消费金额为350元,在晚餐即将结束时,张某在倒出的啤酒中发现了一只苍蝇,这时其亲属已经结账欲离开饭店,服务员找来当班的经理,张某让经理承认错误并提出免去全部餐费,又拿出手机录音、拍照,经理予以拒绝,认为可以先赔偿该啤酒两瓶,然后跟厂家联系解决。张某很不满意,竟然借酒劲动起手来,无意间打伤了经理。
甘井子消协认为本来消费者有理现在变成无理了,在出现问题后,张某处理问题的态度很不冷静,只想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而忘记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需要尊重,这样做激化了矛盾。经调解,该饭店已联系到啤酒厂家并与消费者初步达成了赔偿协议。
消费者梅女士有一件白色带帽子的上衣送到干洗店,洗后发现,衣服和帽子的颜色略有色差。消费者自称衣服是花600元买的,非要经营者赔偿300元。周水子工商所调查认为消费者拿不出买衣服发票,就不能证实它的真正价值。经消协再三协调,经营者同意赔偿1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