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6月4日讯 日前,黄山市政府出台规定,由该市及区(县)政府专门设立引荐外来投资奖励资金,对引荐外来投资的引荐人将给予奖励,其中,引进资金获奖最高数额能达500万元。据悉,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外,引荐人只要为黄山市引荐外来投资项目投资额达300~1000万元或外资40~120万美元的,按实际投入资金的5‰奖励引荐人,其中工业项目按实际投入资金的6‰奖励引荐人;投资额达1001~5000万元或外资120~620万美元(含620万美元),按实际投入资金的7‰奖励引荐人,其中工业项目按实际投入资金的8‰奖励引荐人;投资额达5000万元或620万美元以上,按实际投入资金的9‰奖励引荐人。 (吴永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