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实习记者 李俊杰 本报记者 何彬生 发自湖南江华
核心提示:湖南江华县,一家持有铁矿开采证的私营企业在开采钨矿。自这家企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农田、土地出现塌陷,村民房屋出现开裂,而且污水外流已经影
响了临省广西的生态环境。
这样一个矿在当地存活时间达两年,村民所说是否属实?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记者亲赴现场试图揭开真相。
山被剃成了“阴阳头”
2006年5月19日下午2点,骄阳似火,山上的温度已达到30℃,刚一下车,没来得及休息,湖南江华县河路口镇船脚岭村7组的村民便带着记者往山上走。
“慢点,小心掉到坑里面!”村民小陈一边叮嘱记者,一边拨开山丛中的树枝桠,时不时往后看。
村民告诉记者,现在,这里成了危险地带。县国土资源局在这一带立了块牌子:禁止行人出入。
“你看看,这些田地都塌下去了!”小陈指着多处塌陷的土地,长长地叹了口气,“早些年,这里还是郁郁葱葱、青山绿水……现在,不光是农田,土地也出现了塌陷,房子出了裂缝,以后还怎么过日子?”
顺着村民的手势望去,只见周边的几座山头像剃了“阴阳头”一样,被挖的痕迹清晰可见。村民告诉记者,这些都是私人老板开矿造成的,农田、土地出现塌陷,村中房屋开裂与钨矿开采也有关。
持铁矿证开采钨矿
“翻过山再走十来公里,就是广西了。”小陈说。
小陈告诉记者,江华县位于湖南省境最南端,被誉为“湘南门户”,是全国面积最大、瑶族人口最多的瑶族自治县。河路镇船脚岭村7组共51人,地里收成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出去打工的人很少。
“现在农田、土地出现塌陷,房屋也开裂了,组上就赔偿问题多次找到相关部门,但一直没有妥善解决!出现这种现象是在2004年2月江华县林氏矿业有限公司成立(简称林氏公司)并落户河路口镇后,之前从来没有过。”小陈做出丈量的手势,“林氏公司离我们居住的地方约300米的距离”。
村民说,林氏公司有170多个工人,都是从外地带过来的。林氏公司放着高价买下的铁矿不开采,却通过“打龙洞”的方式开采钨矿,但证件却是铁矿证。“有时候在地底下所打的龙洞内挖矿放炮,在山顶上也能感觉到,对山上居住的村民多少会有影响”。
据当地村民介绍,当地铁矿基本都是露天开采,过程十分简单,“在铲车将地层上部的浮土清除后,挖掘机挖出含有铁质成分的铁矿石就可以出售。不需要提炼,造成的污染也很小”。
那么,村民提到的林氏公司究竟有没有钨矿的开采权呢?
记者在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湖南安全生产信息网查到:江华县林氏矿业有限公司经济类型为私营,许可范围为铁矿开采,证件有效期为三年,颁证时间为2005年11月25日。
之后,记者打电话给江华县国土局求证,一位负责人说,林氏公司已经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被问及林氏公司是否开采钨矿时,他说:“好像铁和钨都开采,但主要开采铁矿,因为林氏公司办的是铁矿证。”
5月24日下午,林氏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公司证件绝对齐全,主要还是铁矿开采,但在开采过程中,发现里面也含有少量的钨矿石,“总不至于把钨矿石扔掉吧?相信国家也不允许这样做!”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矿产企业必须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我们颁证主要看这家企业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至于企业开采的矿种类型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管理”。
当记者提到林氏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表明的许可范围是铁矿开采,而村民却反映林氏公司开采钨矿时,该负责人解释说,矿产开采企业必须先获得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后,才可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一矿山中,含有多种类型的矿种这种现象也有。如果要改变开采矿种类型,还得按程序重新申请审批”。
6月1日,记者就此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环境处及执法监察局等几个部门求证,他们表示:如果一个矿山中存在几种不同的矿种,类似这样的“共伴生矿”,必须在原申请办证材料中指明,事后发现有这种情况,必须重新办理相关证件,没有钨矿开采等相关证件,肯定是不允许开采的,国家有严格规定。
采钨破坏生态环境
村民称,为了大规模开采钨矿,2005年5月,林氏公司购买了20台浮选机,除此之外,林氏公司还拥有两台240千瓦的大型球磨机,一台90千瓦的球磨机,4台空压机,两台铲车。此外,为了获得更丰厚的经济效益,林氏公司在离村民居住的山顶约200至300米的地方开采了两个大龙洞,高2.5米,宽2.5米。一天,一条龙洞要出200多吨矿和矿渣。
“2004年11月,田地塌方的前几天,龙洞里面的水冒了一个星期左右!” 7组另一陈姓村民用手比划着,不无担心地说,“以前天气最炎热的时候,山上的农田仍能保持灌溉用水,现在才5月,刚立夏,农田就缺水,已经开始干涸,收成肯定好不到哪儿去了!”
在现场,记者发现,原本平坦的水田成了阶梯状,高低错落。有一座坟墓自边缘处下陷,清明节扫墓时留下的檀香以及几支还未完全燃尽的香烛斜落在缝隙中。
2006年5月16日,江华县国土资源局向7组村民下发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简称明白卡),上面显示:地面塌陷,属于自然灾害。
“塌陷的事情,肯定是自然灾害,具体造成的原因是什么,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勘察。”江华县国土局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对于江华国土局的官方结论,该村妇女主任不以为然,“几百年以来,村组从来没遇到这样的事,而田地、房屋发生塌陷的时间正好又在林氏公司开采钨矿‘打龙洞’以后,如果此事跟林氏公司无关的话,很难让人理解”。
在明白卡上签了字的部分村民也表示签字时自己并不知道实情,“村里面当时要我们在这张明白卡上面签字的理由是:签字后马上报到省里面去,请求早日解决,后来才知道,只是为了稳住村民的心,证明这是一场地质灾害而已”。
“到目前为止,赔偿等事宜依旧悬而未决。”村妇女主任说。
2006年5月22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河路口镇政府奉镇长。奉镇长表示,林氏公司跟周边村民关系处理得不好。林氏公司矿工都是外地带过来的。对于村民所提到的林氏借开铁矿名义开采钨矿之说,奉镇长称自己并不知情,“听到有这种说法,但我没看到过”。
7组村民山脚下一条小河,污水缓缓流动着,由于水位低,河里的沙石依稀可见,完整的河床成了阶梯状,不时有车辆从河床中穿过。村民指着堆放在马路两旁的废渣说,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几年,一直没人处理。
“由于造成了一定污染,污水已经影响到广西,广西的环保部门还前来协调过此事。”对村民的说法,河路口镇奉镇长称确有此事。“这事一直没有处理好,具体原因不太清楚”。
不管是哪方责任,污染问题引起临省广西环保部门不满,前来协调解决,是不可争辩的事实。
限期整改期间仍在生产
由于环境污染严重,给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村民的多次举报,引起了江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2005年4月6日,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向各县区和有关市直部门交办了2005年第一批46个重大安全隐患,由于林氏公司与某铁矿安全距离不够,被划为限期整改范围之列。
但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虽然主管部门在对河路口镇一带矿主下达了限期整改书,但“直到今年4月18日,江华县贺副县长带领相关部门去矿山进行检查时,林氏公司才停止作业”。
据村民介绍,4月18日,江华县贺副县长带领相关部门去矿山进行检查,其他矿主接到通知后,都断电停产。唯独林氏公司仍然机器轰鸣,热火朝天,继续作业。
“自林氏公司开采钨矿以来,江华县政府某领导的亲戚就一直在做林氏公司的钨矿尾沙业务。”当地村民说。
对于村民提及的尾沙业务由江华县政府某领导亲戚在做,林氏公司负责人回答十分干脆:“没有这回事,尾沙都被老百姓拉走了。”
目前,林氏公司及周边矿区已经停止生产,原本祥和静谧的小村庄又恢复了昔日的宁静。但村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该村70多岁的老支书告诉记者:“这个月底,听说林氏公司又要卷土重来,继续开工。”
对此,江华县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