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国资委近日向省高速公路集团、肥城矿业集团、龙口矿业集团、临沂矿业集团和省汽车工业集团5家省管企业派出首批财务总监,这标志着山东省管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试点进入实施阶段。
据悉,派出的财务总监对省国资委、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经理层负责,对省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大型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职责。
首批5名财务总监是在去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从350多名报考人员脱颖而出的。据介绍,财务总监不在企业领取工资报酬,其人事关系在省国资委直属的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薪酬由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照企业副职确定发放。(董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