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运管所下达罚款任务 完不成任务扣发30%工资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胡成 刘鼎)
除财务股外,所里其他部门年年都有“罚款任务”;从副所长到普通职工,完不成任务都要扣发工资。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执法部门下达“罚款任务”,可这一怪现象在罗田县运管所存在了几年。
6月2日,该县运管所职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所下达“罚款任务”大约始于1998年,当年的任务只有10余万元。近年来,任务逐年递增,2004年为48万元,今年达到52万元。
据介绍,该运管所每年下达的经济指标有两大块,一是正常的运管费、检测费等,二是所谓的“其他收入”即罚款收入。今年,该所的经济指标是148万元,“罚款任务”占了三分之一强。除财务股外,稽查队、业务股、道协、维修股、运政执行室、检测站都有“罚款任务”。
按照所里规定,未能完成经济指标的人员,只发基本工资的70%。近年来,一些职工因此被扣工资。去年,该所包括一位副所长在内,有4名职工被扣三四千元不等,而他们的正常年收入仅为1.3万元左右。
为何完不成罚款任务?这些职工告诉记者,罗田是一个贫困县,车主们赚钱很难,他们不忍心按较高的标准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譬如对“黑车”,按国家有关规定最高可罚款10万元。但这样的话,许多车主都会倾家荡产。所以,他们最高也只罚2000元。
记者来到县交通局采访,局办主任廖荣耀称,运管所并无下达“罚款任务”之事。记者随后了解到,廖荣耀半年前还是县运管所副所长,他也因未能完成罚款任务,于前年被扣2000元工资。县交通局副局长阎德胜承认有“罚款任务”一事。他说,原因在于,运管所未纳入财政预算,属于自收自支单位,不仅要自己找饭吃,还要上缴多种费用。运管所下达“罚款任务”是错误的,但也是无奈之举。
阎副局长最后代表局党委表态:即日起,废止运管所的“罚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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