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哈市道里区某学校女教师在兼任出纳员期间,利用管理该校账外资金的便利,挪用该学校账外资金5万元用于个人购买轿车。4月20日,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道里区某学校的徐玫(化名)作为教师兼出纳员一直管理该学校的账外资金。 2004年11月30日,她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了该校账外资金5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北京现代轿车。为了不归还此款,徐玫在2005年5月以学校购买涂料的名义虚开了5.1万元的购货发票,还列出了同等金额的2张购货明细表,存放在账外资金财务凭证中,准备等待校长审批后报销此款。
近日,徐玫的贪污行为被群众举报到道里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徐玫被传唤到案后,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