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5日讯
记者庄红韬报道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在《中国的环境保护(1996—2005)》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政府对环境NGO一直非常重视。
祝光耀指出,NGO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主要是环保工作特点决定的。 每个国家或者每个地区的环境保护,必须发动全社会参与和关注,必须动员各个方面,让广大的群众都来参与,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氛围。NGO具有这方面的特定作用和地位。
NGO地位比较超脱,对一些环境问题的看法,对相关问题的提出,以及如何解决这些环境问题,他们的一些观点可能更贴近于群众,代表社会,对推动政府解决这些问题,可能有更独到的一些作用。
所以中国政府这些年来对待NGO有这样几个基本态度:一是大力支持,诚心诚意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二是根据我国的特定情况,对于需要或者愿意在这方面发挥作用的个人和组织,我们也是大力支持的。
祝光耀说,最近几年,中国政府,包括环保总局,都非常关注和重视NGO的作用。另外,如何发挥合力的作用,推动我国一些大的问题的解决,值得研究。我们去年为此成立了一个中华环保联合会,本着大环境、大联合、大中华这样一个概念,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环保研究组织。相类似的,包括地方也好、各地区也好,最近这些年,NGO的发展还是比较快的。同时,主动加强与NGO组织的联系,进行信息的通报。有一些任务政府部门完成不了,还交给他们做,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但是相对国外来讲,我们的研究组织起步比较迟,覆盖面还比较小,对一些问题的研究与探讨也不是很深入。今后,如何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帮助环境保护组织继续成长,继续给他们创造条件,包括你刚才谈到的包括立法、保护他们的权益等,这方面我们需要做的事情还是比较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