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5日讯据海南日报报道: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已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500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到东方、陵水、琼中、保亭等民族市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
据介绍,实施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视实际招聘人数核定经费,按每名特设岗位教师年工资性补助1.5万元。受援市县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当地新录用同等学历公办教师年收入低于1.5万元的,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收入按1.5万元执行;收入高于1.5万元的,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收入按当地实际标准执行。高出部分由省财政承担。
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首批招聘“特岗教师”名额分配为:初中288人,其中东方市60人,陵水黎族自治县44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104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80人;小学212人,其中东方市60人,陵水106人,琼中46人。“特岗教师”聘期为3年。
招聘对象、条件及优惠政策为: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招聘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5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应聘者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少数民族应聘者和本市县籍应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意应聘的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本校报名。报名者从海南教育网()下载《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应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交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后送交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省外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省内外往届高校毕业生,实行网上(海南教育网)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3日至6月12日。(陈成智)(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