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得到医保的“呵护”,这在广东将很快成为现实。今早,省劳动保障厅医保处处长夏青接受本报采访时透露:广东农民工医保专项扩面的贯彻意见即将出台,未开展的地方要尽快开展,确保今年广东农民工新增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00万,总数达到700万!
日前,国家劳动保障部发出《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争取今年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突破2000万人;争取2008年底,将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医疗保险。 针对公众关注的农民工医疗保障水平、费率等问题,夏青说,广东推进农民工医保将体现这样一些原则:
———主要着眼“保大病”。虽然目前农民工总体年龄结构较为年轻,但从医保原理看,门诊负担不重,保大病的保障意义更强。同时,如果强调同时保门诊,必然要提高费率,而农民工承受能力有限。
———实行“低费率”,以单位缴费为主。目前城镇职工医保一般是单位按基数缴6.5%,个人缴2%,同时保门诊和大病。农民工医保主要“保大病”,费率可降至2%-3%左右,且主要由单位负担。
———实行强制参保。所有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农民工参加医保。
———强化管理,防范风险。在制度设计上要能防范有病参保、无病不参保的“选择性参保”等道德风险,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整体参保,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一定期限的“等待期”等。
———实行分类指导。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工数量多寡、发病率高低等,采用不同的模式。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对有固定工作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可参加城镇职工的“统账结合”、既保门诊又保住院的综合医疗保险;二是可为农民工建立以保大病和住院为主的只建统筹基金的住院医疗保险;三是对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可专门设立较低费率、较低待遇,但同时保门诊和住院的“劳务工医保”;四是在一些已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地方,当地户籍的农民工可直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据夏青今早介绍,目前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中山等地已开展了农民工医保工作,参保人数达530多万,如按广东有农民工1600万人计算,则约有1/3已参保。今年国家劳动保障部给广东下达的任务是700万人,省劳动保障部门将建立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情况“每月报告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步伐落后的地方要进行通报。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张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