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方便5种类型的企业不再“多头”纳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铁路运营、金融保险等企业可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6月4日,记者在铁西区国税局获悉的。
据介绍,根据规定,5类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汇总纳税,即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国务院批准执行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汇总纳税政策的企业集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含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集团;汇总纳税企业重组改制后具集团性质的存续企业。
该《通知》要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汇总纳税的有关审批规定,不得越权审批。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由核算地统一纳税。
对核算地发生争议的,总分机构均在一省范围内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总分机构跨省市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吴宏、孙政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