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不记得案发当天的情况,所有的事情我都记不清了”。被告人刘某20多刀杀害了自己的妻子,被控故意杀人罪,昨天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但昨天刘某却突然“失忆”了,不管公诉人问他什么问题他都说记不清了。
43岁的被告人刘某与其妻子小萍(化名)还有上沈阳某重点中学的儿子本是幸福的一家人。虽然几年前刘某与妻子双双下岗,但是妻子小萍在五爱市场做生意,小日子过得还是有声有色的。然而,刘某突然将妻子杀害在家中。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10月20日8时,刘某在家中用一把弯刀残忍地将妻子杀死。经法医鉴定,其妻子小萍的头、身体、四肢等部位,被锐器刺中二十七八刀,因脏器被刺破导致死亡。
法庭上,公诉人讯问刘某:“案发当天你都做了什么?”刘某回答:“我不记得了。”“那天早晨你去你父母家干什么?”公诉人继续问。刘某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接下来无论公诉人问什么问题,刘某都是回答“不记得”、“不清楚”。
刘某家人提出刘某患有精神病。但昨天公诉人当庭宣读了一份对刘某的精神鉴定结论:刘某具备承担刑事责任能力。在公诉人宣读此份证据时,被告人刘某立即辩称:“这份证据我有异议。”
被害人一方代理人当庭提出:“刘某夫妻二人是在案发前一天办理的离婚手续,是协议离婚。就在二人离婚手续办理完不足15小时内,刘某就把小萍杀死在家中。”昨天,被害人家属提出了老人的赡养费、孩子的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用等共计11万元的民事索赔。
当日,法庭没有作出宣判。记者 刘冬梅 实习生 赵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