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携程阳光助学金昨天正式设立,全国7个城市14所高校的210名贫困大学生将受助。和一般的企业奖学金不同,携程阳光助学金要求所有受助的大学生必须与携程签订强制性的书面协议,受助大学生在校期间需每年做一次义工,或毕业后一年内从工作收入中捐出500元用于希望小学,携程此举在社会上引发了众多争议。
助学金也“海选”
携程旅行网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在线旅行服务公司。根据携程的规划,从昨天开始,携程每订出一间房、每订出一张机票,就拿出0.1元,用于爱心助学,整个活动将持续5到10年,总投入将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携程设立助学金的7所城市分别为青岛、沈阳、武汉、成都、厦门、杭州、南京,在每地选取2所高校,总共14所。资助对象是高校里家境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
携程方面表示,为了给更多学生公平获得助学金的机会,这次助学金还新采用了“海选”的方式,不是由学校选定受助学生,而以个人报名的方式举行,对于申请学生的资料,携程将与14所高校的教师进行复核,以求最终的名单公正、公平。活动报名于6月5日开始,学生登陆到携程网,就能下载助学金申请表,并将填好的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邮寄到携程公司。
“回报协议”引来争议
与一般企业在高校所设立的助学金不同,携程在与14所高校所签订的协议中专门提出,接受携程爱心助学金的学生,必须与携程签订书面协议,要求他们在校期间每年做一次义工,或毕业后一年内从工作收入中捐出500元用于希望小学。如果不能履行协议要求,携程将通过把学生的名字在网上公示等方式来作为处罚。
携程的这一强制性的“回报协议”随即引来了很大争议,复旦大学学生李冰青说:“我觉得协议本身内容无可厚非,但是从个人的感情上,让人感觉爱心传递是被强逼的,仿佛接受帮助就要鉴下卖身契。”同济大学大三学生王子运表示,自己以前也接受过一些奖学金、助学金,但是都没有附带强制回报协议。企业如果明文要求拿到助学金就必须签署协议,让人觉得是被迫的,对于这样的助学金自己不会去申请。沪上不少高校负责奖学金申请的老师也表示这一强制回报协议做法有待商榷。
对于学生们的争议,携程旅行网CEO范敏表示并不担忧,他表示,助学金是学生自愿申请的,如果不赞同这一做法可以不申请,强制回报协议其实是一个承诺,大学生们接受助学金的同时,也接受了延续公益和爱心的理念。
附带协议是不是“霸王条款”?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胡守钧教授:
如果携程阳光助学金是符合相关政策合法设立的助学金,有这样的规定并不算是“霸王条款”,首先,要求学生做义工和把工作收入部分捐助希望小学,在价值取向上是健康的,属于公益条例,并不是要求为其网站服务的商业行动;另外,因为助学金的申请是自愿的,如果大学生觉得签订协议受到了束缚,可以选择不申请,只要申请了,就表示同意了这一承诺,应该将对社会的爱心奉献继续延续下去,保证良性循环。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蒋坡教授:
签订协议本身其实不存在不合法一说,事实上,现在很多接受了捐助或借了贷款的大学生销声匿迹的并不在少数,有这样一个方式来进行约束和规范是值得提倡的。但是通过在网上公布不履行义务的学生名单的做法值得商榷,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很多种,而且惩罚的目的在于唤醒爱心,在网站随意公布个人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作为一个企业没有权利随意公开他人的信息。另外,违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有主观故意,还有一些是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应该制定更多人性化的办法来唤醒爱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