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潘澄清来源:
本报讯(记者潘澄清)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委获悉,本市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凡不符合九部委关于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规定的,设计单位应认真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套型调整和修改;建设单位须将调整后的施工图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建设部等九部委日前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规定:“自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市规划委昨天下发通知,要求本市各承接商品房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及技术人员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在设计过程中,不得接受建设单位的明示或暗示,采用技术手段规避规划控制性要求,特别是套型结构的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须将套型面积和比例作为重要审查内容,严格把关,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不得审查通过。
市规划委表示,将对各设计单位的商品房设计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在设计与审查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及技术人员将被严肃查处。 |